受广东云水环境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关于福建4个电厂乙炔统筹采购(宁德电厂、罗源电厂、福安电厂、三明电厂)进行电子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电子竞价。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15-04H-2026-D-E07005
2. 项目名称:关于福建4个电厂乙炔统筹采购(宁德电厂、罗源电厂、福安电厂、三明电厂)
3. 项目内容及要求:
3.1.
竞价内容 | 单价限价(含税)(元/瓶) | 竞价梯度 | 报价方式 |
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乙炔采购 | 183.00 | ≥0.01元 | 单价报价 |
罗源县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乙炔采购 | 183.00 | ≥0.01元 | 单价报价 |
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乙炔采购 | 183.00 | ≥0.01元 | 单价报价 |
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乙炔采购 | 183.00 | ≥0.01元 | 单价报价 |
3.2. 本项目划分4个包组,可兼投兼中,具体如下:
包组划分 | 包组名称 | 规格型号 | 年度暂估总量(瓶) | 每个包组预算金额(含税:万元/年) | 合同签订主体 |
包组1 | 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乙炔采购 | 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内容和要求》 | 800 | 16.00 | 本包组的成交单位的服务合同与“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签订。 |
包组2 | 罗源县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乙炔采购 | 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内容和要求》 | 720 | 13.248 | 本包组的成交单位的服务合同与“罗源县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签订。 |
包组3 | 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乙炔采购 | 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内容和要求》 | 1100 | 20.90 | 本包组的成交单位的服务合同与“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签订。 |
包组4 | 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乙炔采购 | 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内容和要求》 | 720 | 13.224 | 本包组的成交单位的服务合同与“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签订。 |
注:
1、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内容和要求》
2、本项目供货为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供货量根据甲方需求而定,成交供应商不得因供货量的多寡而改变供货价格。每年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确认签署下一年合同,目标总供货期为3年。
3.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4. 合同期: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内容和要求》。
3.5. 供货地点:(具体地点详见用户需求书)
包组1:福建省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甲方指定地点);
包组2:罗源县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甲方指定地点);
包组3: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甲方指定地点);
包组4: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甲方指定地点);
3.6. 预算金额(含税):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190.116万元(年度预算为:人民币63.372万元)
二、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扫描件)【适用各包组】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如用户需求书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按要求进行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4. 供应商须承诺在竞价截止前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没有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5. 供应商必须为货物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代理商与其所投货物制造商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授权无效;供应商为制造商,则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供应商为代理商,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授权证明。)
6.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乙炔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乙炔;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需提供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7.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气体))》;或委托运输单位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气体))》(如为委托运输,需提供双方有效期内的合作运输协议等相关证明)。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三、 电子竞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6日08时30分至2026年04月21日17时30分。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