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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星元医院关于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6-04-24 14:30  浏览:

榆林市星元医院关于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榆林市星元医院关于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星元医院关于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SCZK2026-TP-1025/001

1.3采购人:榆林市星元医院

1.4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榆林市星元医院关于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甲方指定范围

2.2服务期限:1年

2.3服务地点:榆林市星元医院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对甲方产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能积存,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提供财务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acc.mof.gov.cn/)可查询;

3.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1.6 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7投标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须在国家工信部网站(app.miit-eidc.org. cn/miitxxgk/gonggao_xxgk/index_ggcp.html) 现有公告目录可查。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年 4月 25 日至 2025年 4月  28 日,每日上午 8时至 12时,下午 14时至 18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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