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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城投10号院配电箱采购项目【二次】(第1包)公告
2026-04-27 17:30  浏览:

南乐县城投10号院配电箱采购项目【二次】(第1包)公告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文件名称:南乐县城投10号院配电箱采购项目【二次】(第1包)公告询比采购公告已由南乐县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采购资金来自项目资金,采购人为南乐县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标段划分及主要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材料名称

厂家/品牌

采购数量

 

 

 

配电箱

合格,设备品牌要求全部为一线品牌,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且达到国家及

行业优质工程标准;配电箱箱体、塑壳断路器、微型断路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浪涌保护器

、接触器等所有核心元器件,必须选用施耐德、西门子、ABB、正泰(高端系列)、德力西(高端

系列)等国际 / 国内一线品牌的原厂全新正品。

 

 

 

 

 

652台

 

注:以上采购数量按招采人上传的采购清单为准(具体参数详见图纸),最终供货数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并按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除规定品牌外,其余品牌不予接受。

2.2 供货期限

供货周期以采购人(甲方)电话形式的供货通知为准,乙方应在采购人通知的时限内,将采购材料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数量以响应文件为基础,按实际装车数量为准)。

2.3 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格书的各项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业主、设计、监理、项目部的验收管理制度及要求。

2.4其他要求

供应商负责组织专用汽车将采购材料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运输工具(汽车)在进出采购人工地的过程中如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即表示已全面认同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一旦成交,成交人在签署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非必要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b、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c、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地方关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被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最低评标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供应商应先在平台(/)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发布的所有项目,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

5.2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30日10时,上传公司资质,资质审核通过后,完成购标上传响应文件。

5.3平台下载费4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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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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