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信用卡中心相关业务委外催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银行”或“招标人”)拟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信用卡中心相关业务委外催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信用卡中心相关业务委外催收项目
2.2项目编号:YDZB20240068
2.3招标范围: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信用卡中心相关业务智能催收(临期提醒+逾期催收)及人工催收(逾期催收)。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5标段划分:本次入围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智能催收
二标段:人工催收
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可入围多个标段。
2.6入围家数:
一标段:入围2家;
二标段:入围单位数量为通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且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数量的80%(四舍五入后取整数计算),但最多不超过20家(含20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一标段投标人不要求此项):
①投标单位电催人员规模应在40人及以上,其中社保缴存人员不得少于15人。(提供不少于40人的电催人员名单及劳动合同,并提供不少于15人的缴纳社保证明,缴纳社保证明的名单在电催人员名单内;社保缴存机构需为投标单位,若拟派催收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社保缴纳及劳动合同签订为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的,则另需提供相关劳务派遣协议);
②投标单位需承诺能够根据中原银行业务发展需求快速补充合规优秀的电催人员,并成立专属团队开展业务(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办公场所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满足本项目开展需要的硬件设施(提供有效的房屋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并提供公司办公场所照片;办公场所若为租赁,需以投标单位名义租赁,若以个人名义租赁,提供租赁个人与投标单位关系证明(包含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等关系证明);办公场所若为自有,产权所属需为投标单位,若以个人名义持有,提供持有人与投标单位关系证明(包含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等关系证明);
3.5硬件设备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催收系统、录音设备等服务网络和技术支撑,能够满足委外业务需求(提供包含催收系统页面截图的操作说明书、录音设备图片和网络技术支撑系统的系统介绍);
3.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与银行(特指: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签订的信用卡或贷款催收相关合作协议及发票,且上述材料需证明其具有1年及以上信用卡或贷款催收经验;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8其他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今的经营中未出现严重违约、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未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并不意味着资格通过,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评审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1 月 22 日08时30分至 2024年 12 月 2 日17时00分。
5.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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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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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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