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银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银企项目已经审批,采购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银行”或“我行”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现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银企项目
2.2 磋商内容及范围:建设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银企项目,提升核心企业的服务能力,应用于支付结算、现金管理、电子票据等业务场景,系统功能范围主要包括:身份认证、代理转发、签名加密、实时监控、流量控制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2.3服务期限:16个月(包含4个月的建设期及12个月的免费维保期)
2.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 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或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4 供应商应具有专业项目管理人员、技术团队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承诺函);
3.5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
3.6 供应商应提供至少两份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实施的同类型项目的证明材料(同类型是指:合同内容需至少包含“银企直联”“云银企”“银企互联”等字样中的任意一个且为主要实施的功能模块,证明材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应说明具体应用场景,并提供项目的甲方联系人和电话以备查。同一供应商的同一甲方(或其下属机构)的多份合同不重复计算)。
3.7 出具承诺书,承诺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3.8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9 供应商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022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
以上第3.8项、第3.9项和第3.10项所涉及查询截图,若供应商未提供该项资料或提供截图模糊或提供资料有瑕疵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参与磋商。
3.12 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定制化功能层面的全部源代码,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该部分产品源代码拥有权、使用权,能独立进行产品设计、研发;非定制化的产品需提供详细的使用手册(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3.13 平台不得有license、流量、节点数、用户数、应用数、系统套数、集群数等限制,不得绑定部署资源,不依赖于任何其他产品,可进行独立部署与维护。(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12日17时00分。
4.2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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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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