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2025年度对公、零售授信抵押物评估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5-09-16 20:00  浏览: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FJTC251355434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委托,现对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2025年度对公、零售授信抵押物评估机构入围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入围供应商。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招标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1. 招标编号:FJTP-FJTC251355434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合同

包号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服务时间

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1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2025年度对公、零售授信抵押物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2025年度对公、零售授信抵押物评估机构入围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1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注:①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供应商应对上述整个合同包的内容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②本项目拟推荐入围12家入围供应商,按各合格供应商评标总得分排名遴选,根据招标人企业采购内规规定,本项目循招标人内规“原则上参与竞争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应大于N+2(N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数量),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供应商数量应大于N+1(N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数量)”,即若供应商家数少于15家,或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供应商数量少于14家,招标人将否决所有供应商,本项目按流标处理;【中标人即最终入围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并公示的公司制或合伙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供应商若为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供应商若为合伙制评估机构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含)。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5人(含)以上专业评估人员,提供人员清单及专业证书。

(4)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7)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8)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提供经营状况良好,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若以往参加过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还需提供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

(9)供应商未被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金融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清单”以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金融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清单”以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的书面承诺或声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

(10)供应商(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1)供应商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提供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同时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如遇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情况,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3)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直接参保人数不少于5人且连续缴纳期限不少于一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计算该期限时,自潜在供应商提交参与供应商评估申请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

(14)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6)供应商须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等)与我行员工不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售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4日09:30(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上本网站浏览“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如有不明事项可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0591-87532007、0591-83708622、0591-83709786,咨询QQ:2421018498、1353290071)。

电子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合同包售100元(其中招标文件100元,其他资料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4.2 潜在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供应商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每天17:30后财务人员会确认款项到账信息,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下载专区”下载“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7532007、0591-83708622、0591-83709786)。

4.3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请登录查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