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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端面与光信道检测系统-谈判采购公告
2025-09-19 21:30  浏览:

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 光端面与光信道检测系统 物项进行采购,现光端面与光信道检测系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光端面与光信道检测系统

1.2采购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

1.3采购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采购项目概况:光端面与光信道检测系统采购。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光端面与光信道检测系统设备采购及有关技术服务、培训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系统到货,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具备系统验收条件。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成都市)。

2.4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本项目主要是建设一套光端面与光信道检测系统,用于光纤端面检测/清洁与光学参数综合测试,光端面与光信道检测系统由光学端面检测仪、光学端面清洁仪、便携式测试平台和对应软件构成。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无。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响应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4)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合同金额≥60万的光学类测试系统项目业绩。

以上业绩需提供附有技术条款或技术协议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标的物名称、技术要求等主要内容;若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可提供对应的技术条款或技术协议。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行为。提供承诺书。

(6)人员要求:无。

(7)其它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经销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性负责。即使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通过了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成交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评审结束后将按响应无效处理,成交后将按取消成交资格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供应商对响应条款应承担履约责任,若签约后无法履约,将纳入中国电科供应商负面清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平台(网址:)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采购文件售价800元(从平台下载标书款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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