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5-2027年度劳务派遣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5-2027年度劳务派遣服务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P-TPITJ-2025-S2-005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9-10-04A-2025-D-F-E25450),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5-2027年度劳务派遣服务商采购项目主要为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优秀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承担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管理项目。劳务派遣人员来源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原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到期或按照公司管理要求,需重新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的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另一部分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实施灵活用工的岗位中,新入职或调入的劳务派遣人员。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2服务区域:天津市内各区
2.3项目预算:包含代发薪酬,代缴五险一金及申报个税,预算共计400万,具体服务费金额以实际执行为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最高限价(管理费)(单价):55元/人/月
2.7现有劳务派遣工人数:19人(如有变动以实际数据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验,要求投标人企业登记状态为在营或开业或存续等正常状态,不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3.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如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在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④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⑤经营异常名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评审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所有员工不得存在亲属关系。须提供《XXX供应商关于无亲属关系的声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9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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