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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e服商城食品类电商平台型供应商库(B端用户)-公开招标公告
2026-04-17 15:10  浏览:

国能e服商城食品类电商平台型供应商库(B端用户)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e服商城食品类电商平台型供应商库(B端用户),项目招标编号为:TC260803K,招标人为国能科慧(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能e服经营主体),委托采购实施单位为:国能物资海南有限公司(国能e服铺货主体),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能e服商城是国家能源集团内一家专注后勤生活板块的B2B 、B2C自营电商平台,涉及劳保用品、工作服、大宗食材等多个业务领域的物资采购,涉及衣食住行等多领域的服务采购,服务于国家能源集团近1500多家用户单位。为落实2024年集团公司采购与物资管理要点中“创新上架模式,实现品类丰富、供货及时、价格合理”的目标,进一步提升电商服务效能,增强物资供应保障能力,满足招标人的多元化需求,计划引入3家具备食品销售资质和能力的电商平台型供应商,3年框架合同基础阶段预估总价为1.5亿元,入围中标单位共用共享,招标人不保证各入围中标单位的最终成交金额。

本项目对提供大宗食材的电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根据京东自营销售价格(买家划线价)为基础进行价格折扣报价,最终入围3家具备食品销售资质、能提供自营商品(具备自行仓储管理)的电商平台型供应商。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按一定的加价率(x%)计算销售价,3家供应商同时开展大宗食材(米、面、油、干调)铺货上架销售,供应商应采取价格防倒挂排查机制或技术手段,确保最终铺货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京东自营实际销售价格(买家到手价),对于不满足该要求的商品不予上架。允许中标人上架非京东自营商品数量比例不超过其上架总数的20%,按其响应折扣计算,在国能e服加价后的销售价格仍不得高于投标人平台用户实际到手价格。入围电商平台分别与国能科慧(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共用合同额度并根据订单据实结算。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后期在不违反实质内容的前提下,可以在合同谈判环节根据双方对接实际情况,修改细化完善。合同期内,如用户有其他食品类需求,招标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在不高于成交折扣率的情况下进行增品铺货。

2.2项目名称:国能e服商城食品类电商平台型供应商库(B端用户)。

2.3服务地点:国能e服商城用户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采购标的为具备米面油干调供货服务能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对接铺货内容为国能e服B端用户大宗食材(米、面、油、干调),铺货范围为全国。

2.5铺货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所有入围供应商履约起止时间一致。

2.6合作方式:中标后,由投标人提供拟上架自营商品清单,并明确上游供应链供货商,按中标折扣审核无误后,推送招标人铺货主体审核,审核通过的商品作为铺货上架清单,在国能e服商城铺货上架销售,双方采用“铺货采购协议+实时订单”模式。实际供货数量以国能e服商城实际形成的有效订单数量为准,由招标人根据有效订单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面向全社会公开的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平台,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其自营商品。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a.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具有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或信息服务业务)(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c.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 ICP/IP 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备案信息(提供查询的完整截图)。

d.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食品经营备案(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加盖相关行政部门公章的备案证明材料)。

e.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安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b、c、d、e项相关资质中的证书登记主体与投标人主体不一致,投标人主体和该证书主体必须属于同一总公司或同一集团公司,需同时提供关联关系证明、证书主体授权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明确其与投标人的关系,并认可投标人使用其相关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其自营平台与其它平台/系统/商城对接销售合作业绩1份(销售内容须包含食品类)。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该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至少提供一张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须包含属于食品类的标的物)扫描件,提供税务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发票须包含开票双方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税务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

【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处罚期内);

(3)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未被国家能源集团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的(以国能e招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web/?eqid=e7d53530001f4cc0000000066486d134或国能e购网www.neep.shop/html/portal/index-Inquiries.html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提供以上5项内容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以下情况: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提供包含以上10项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2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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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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