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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气化渣综合回收利用装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27 18:57  浏览: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气化渣综合回收利用装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2026059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1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气化渣综合回收利用装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如下:

(1)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气化渣综合回收利用装置(以下称合同装置)EPC工程总承包的工程范围从气化框架粗渣筛分和细渣输送开始,到碳浆送至磨煤厂房及尾矿浆送至压滤厂房脱水,气化渣综合回收利用主项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在气化框架内进行在建工程衔接(包括粗渣筛分系统、粗渣集中装车、细渣预选输送系统),另一部分为新建气化渣综合回收利用装置(包括立磨系统、尾矿浆送至过滤厂房部分)。

(2)区域位置在气化渣综合回收利用装置界区线之外的气化框架Ⅰ、气化框架Ⅱ的粗渣筛分系统、渣集中装车、细渣预选输送系统和尾矿浆送至过滤厂房部分,属于本次EPC工程招标范围内。

本次招标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设计主项详见EPC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EPC合同技术附件12“气化渣综合回收利用装置基础设计文件”和技术附件1“工作范围”。

2.1.2本次招标的工作和服务范围如下:

(1)投标人应保证在遵守中国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安全、有效地完成整个合同装置的建设,招标人目前已完成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工作。投标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成功建设此合同装置项目基础设计中全部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含招标人采购物资)、施工、单机试车、工程中间交接,指导技术方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并通过性能考核、交工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提供指导与支持服务,负责处理试车中暴露的设计问题与工程质量问题,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按照EPC合同及技术附件5【项目执行要求及发包人管理规定】全过程使用数字化管理系统、配置配套设备设施,并结合合同技术附件14【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要求完成数字化交付和施工阶段的数据录入,推进装置数字化设计和建设,配合智能化工厂建设及工程创优,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2)投标人负责开展相应的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保护层分析(LOPA)及安全完整性等级(SIL)定级分析、安全需求规格书(SRS)编制、SIL验证计算以及报警识别工作,并提供相关分析评估报告或成果文件。

(3)目前市场上气化渣提碳技术,存在设备稳定性差、检修频繁、运行不连续等问题。为确保建成装置能实现连续稳定运行,需由投标人选定国内有较为成熟技术、成功运行业绩及丰富调试经验的技术提供方(技术提供方技术及业绩要求、技术提供方服务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4)EPC总承包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EPC合同报价注意事项如下:

①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而非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潜在投标人提供必要的询价、报价依据,使潜在投标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工程进度款支付以详细设计的实际工程量清单作为依据;

②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发生的现场签证、技改优化、市场价格变化及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2.1.3不在本次EPC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范围和工作服务内容如下:

(1)合同装置区绿化的采购和施工由招标人另行委托承包商完成,但绿化区域的场地平整由投标人负责。

(2)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专业工程或工作、服务内容。

EPC总承包的具体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和界面详见EPC工程招标文件及其附带的EPC合同技术附件。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

(1)气化渣综合回收利用装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装置中交时间,气化渣综合回收利用装置建设工期预计9个月。

(2)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性能考核通过。

2.4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应附证书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附证书扫描件);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业绩,所提供业绩需满足如下任一要求:(1)1份已投运的水煤浆气化渣利用装置(粗渣或细渣)EPC工程总承包合同;(2)1份已投运的水煤浆气化渣利用装置设计合同;(3)1份已投运的水煤浆气化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或详细设计的业绩,且装置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注:须提供合同业绩证明和已投用证明材料,包括:①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承包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资格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提供用户单位盖章的有效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的材料(只有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无效);②已投用证明提供用户单位盖章的有效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的材料(只有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无效)。

3.5资格要求5:

项目负责人:拟任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所提供业绩需满足如下任一要求的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1)具有1项从事已投运的水煤浆气化渣利用装置(粗渣或细渣)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

(2)具有1项从事已投运的水煤浆气化装置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

注:

①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效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只有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无效);

②须提供能证明已投用装置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可提供用户单位盖章的有效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的材料(只有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无效);

③须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资料(格式自拟);

3.6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00到2026年05月12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00到2026年05月13日16:00。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投标人须在平台上注册成为会员。

(2)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平台在线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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