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哈产委采﹝2026﹞第0409号
1.招标条件
“哈尔滨群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项目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项目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工程
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三环路、征仪路、合江路围合区域。
3、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4.8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1.2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9.3万平方米(住宅8.23万平方米,公建1.07万平方米),地下1.99万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7893平方米)。
4、招标范围:提供关于本项目的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服务,包括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检测、悬板活门、胶管活门检测;密闭穿墙套管、密闭接线盒检测;人防通风系统检测给排水人防密闭措施检测;电气人防密闭检测;以及其他所有人防验收需要的检测内容。
5、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竣工时间以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检测合格报告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同时满足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
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8、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78930.00元;
9、付款期限和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出具工程检测报告后支付70%支付进度款。
(3)检测项目全部完成,结算经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至90%,结算审核报告经城改公司审核同意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余款。结算时应以竣工验收时实测的人防面积为基数,按中标单价计算总金额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招标人付款的必要条件,如果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可以延期支付,并且不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10、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及附表,附表中须包含本次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内容中的全部检测参数。
3)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11日09时00分至2026年6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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