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发电车(机)保供电技术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RD-01-FW2026019)
东莞市长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发电车(机)保供电技术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RD-01-FW2026019),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情况概况
(一)项目概况:为东莞市长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主业工程基建项目提供保供电技术服务。
(二)项目等级:一级
(三)项目类别:服务
(四)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490万元。
(五)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六)资金来源情况说明:项目资金
(七)项目地点:东莞市
(八)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 年 12月31日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东莞市长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将由东莞市长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对应中标人签订合同,结算相关费用。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概 算金额 (万元) | 服务期 | 最高投标费率(%)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标书费 |
1 | 东莞市长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发电车(机)保供电技术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 490 | 1 | 标包1 | 2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月31日 | 92.00 | 1 | 不收取 |
2 | 标包2 | 15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月31日 | 92.00 | 不收取 | ||||
3 | 标包3 | 14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月31日 | 92.00 | 不收取 |
(二)标的物描述:
项目描述:
为集团下属总包单位承接的主业基建项目提供保供电技术服务,不包含生产项目。(需匹配移动发电车辆驾驶员及保供电技术人员2名),主要提供发电机组、发电燃油、发电机组运输等服务。(投标人拟投入的发电机组需装设有发电机同期装置,以实现不停电接入要求。)
(三)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响应报价须小于或等于92%,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2.结算方式:
工程保供电技术服务结算价=∑实际使用台班数量×最高租赁限价×投标人中标费率+正规加油站当日柴油每升单价×每小时油耗(L)×发电时长×投标人中标费率+保供电现场人工技术服务费用×投标人中标费率。
以上移动发电车(机)结算方式是指中标方提供的移动发电车设备,价格包含常规移动发电车的费用、移动发电车的接入及退出、保供电现场人工技术服务费用及发电车燃油费,并需匹配移动发电车辆驾驶员及保供电技术人员2名;如因情况复杂的保供电业务需增设其他费用的,经双方确认后另外结算。
3.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4.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月31日,在本项目概算金额基础上,实际采购金额允许浮动比例上限为+50%,下限为-20%,如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概算金额上限时,应终止该供应商框架协议。若协议期满仍未有新的框架采购结果,则延长该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
5.以上移动发电车(机)结算方式是指中标方按招标人需求提供的移动发电车(机)设备和保供电技术服务,包含常规移动发电车(机)的费用、移动发电车(机)的接入及退出、保供电现场人工技术服务费用及发电车(机)燃油费等;如因情况复杂的保供电业务需增设其他费用的,经双方确认后另外结算。若招标人未安排保供电现场人工技术服务,则保供电现场人工技术服务费用为零。
(一)发电车(机)保供电技术服务项目清单 | ||||||
序号 | 发电车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最高租赁限价(元) | 每小时油耗(L) | 备注 |
1 | 200kW | 台班 | 1 | 2534 | 45.91 | 本项目为含税报价 |
2 | 300kW | 台班 | 1 | 2534 | 72.01 | |
3 | 400kW | 台班 | 1 | 3571 | 94.97 | |
4 | 500kW | 台班 | 1 | 3571 | 117.76 | |
5 | 600kW | 台班 | 1 | 3571 | 145.75 | |
6 | 700kW | 台班 | 1 | 5517 | 171.22 | |
7 | 800kW | 台班 | 1 | 5517 | 183.33 | |
8 | 1000kW | 台班 | 1 | 5517 | 220.91 | |
1、发电车(机)租赁费用按实际使用台班数结算,台班计算方式:(1)台班费计费时长按照供电局调度批复的作业时间为实际台班时间,纳入结算签证。(2)台班费标准按 8 小时工作制执行,当实际施工作业时间不足(含)4 小时的,按照 0.5 台班执行;4-8 小时(含)的,按照 1 个台班执行。超过 8 小时,按照实际保供电时长结算,不足一小时的不纳入结算。如保电时间为 8.5 小时,按 8 小时(1 个台班)执行;保电时间为 9.5 小时,按 8 小时(1 个台班)+1 小时(1/8个台班)执行。 2、发电车(机)燃油费发电时长以发电机组启动及停机时间为准。保电时长须剔除停机加油、车辆故障等造成的机组停机时间,并与《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及系统记录时间相符。 3、柴油每升单价按照正规加油站当日柴油价取费,所在加油站当日柴油价高于中石化柴油价的,以中石化当日柴油价为准结算,中标单位需要使用水印相机做好记录,纳入签证,不提供正规加油站开具的有效发票不予结算。 | ||||||
(二)现场发电车(机)接入及退出人工技术服务费用项目清单: | |||||||
序号 | 名称及说明 | 项目特征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元)(含税) | 合价(元)(含税) | 实际取费 |
1.10 | 电缆敷设1kV电缆-1*240(可根据电缆型号调整定额) | 1、1kV直埋式电力电缆敷设截面以内(mm²)240 | m | 200.00 | 8.76 | 1752.00 | 1、使用应急发电车未超定额约定200m工程量的,或对于租赁发电机组未超定额约定电缆工程量按80米的,单价参照序号1.10和1.11执行包干 。 |
1.11 | 电缆拆除1kV电缆-1*240(可根据电缆型号调整定额) | 1、1kV电缆拆除沟槽直埋 截面面积(mm²)240 以下 | m | 200.00 | 4.79 | 958.00 | |
1.12 | 电缆敷设1kV电缆-1*240(可根据电缆型号调整定额) | 1、1kV直埋式电力电缆敷设截面以内(mm²)240 | m | 1.00 | 11.84 | 11.84 | 1、使用应急发电车超定额约定200m工程量的,或对于租赁发电机组超定额约定80米工程量的,电缆超出部分按照电缆路径长度计费,单价参照 1.12 和1.13执行。 2、取费系数调整为0.74,单价不变。 |
1.13 | 电缆拆除1kV电缆-1*240(可根据电缆型号调整定额) | 1、1kV电缆拆除沟槽直埋 截面面积(mm²)240 以下 | m | 1.00 | 6.47 | 6.47 | |
三、相关要求
(一)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投标人拥有租赁设备(指投标人自有发电车(机),下同)的所有权。
2、招标人仅在租赁期内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二)租赁设备验收方式:
(1)中标人需提供8年内生产的发电车(机),以铭牌信息为准。
(2)中标人提供的发电车(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报告,并符合《电力应急电源装备通用技术要求》(DL/T 2523-2022)相关规定。
(3)中标人按照约定将性能良好、运转正常的租赁设备运至交付地点后,由双方共同对租赁设备现场进行检验,进入作业现场的租赁发电机组不应超过出厂年限8年,机组外观各部位无明显油泥油污、无破损、锈蚀等问题,通风口畅通,发动机皮带、风扇、轮胎、散热器等部件无明显损坏。经检验符合约定的条件的,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三)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等使用过程的一切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电用油必须在正规油站补充,并留存加油小票备查。严禁使用“黑油”,一经发现,立刻终止本次租赁合同并暂停中标人一年投标资格。
2、设备在租赁期间内中标人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在工作过程中,如出现设备故障、中标人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招标人,设备因故障造成停工部分中标人应扣除招标人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
4、租赁设备在运输途中及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毁损或遗失,其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租赁的设备需统一配备聚润达集团标识。
6、每出现一次保供电作业未按承诺时间到达作业现场或不间断保供电时长未达承诺时长的,罚款该次保供电结算金额的10%,在项目结算时直接扣减。
7、租赁设备需装设有发电机同期装置,以实现不停电接入要求。每出现一次保供电作业无发电机同期装置的,罚款该次保供电结算金额的10%,在项目结算时直接扣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持有有效身份证明。 |
4 | 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7 |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8 |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条件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保供电技术服务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关键页为准(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或封面页、服务内容页、盖章签字页等),框架合同则需同时提供结算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
2 | 投标人拟投入的发电机组需装设有发电机同期装置,以实现不停电接入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3 | 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结合《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在无新发文通知前,过渡期后(即2025年12月31日之后)有效期内的“二级(110千伏以下)”、“三级(10千伏以下)”许可仍为有效许可。(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如国家、行业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或最新要求的,以最新规定或要求为准。)】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6月15日2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6月22日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网址:)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重要提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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