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网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网络安全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6-15 18:53  浏览: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网络安全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为满足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网络安全托管服务需求,进一步规范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网络安全托管工作,切实提高网络安全托管服务质量,保证学校网络安全托管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组织开展。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择优选择实力强、信誉好、服务优的网络安全服务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网络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2697075

2.项目名称: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网络安全托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50万元

5.最高限价:¥19.50万元

6.服务需求: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网络安全托管服务,数量:1项(1年期网络安全托管服务(MSSP)),采用本地探针+云端专家人机共智运营模式,搭建闭环主动式校园网络安全运营体系,实现以下功能:

(1)补齐安全运维人力短板:依托云端安全专家+本地驻场服务,实现 7×24 小时全天候全网安全监测、告警研判、威胁处置,消除夜间、周末、节假日非工作时段安防空白,精准处置勒索病毒、挖矿程序、APT攻击、网站挂黑链等安全风险,,全面负责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网络安全重点工作与专项竞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攻防演练、护网行动等。

(2)全生命周期资产动态管控:完成全校软硬件、域名、IP、Web 应用等资产建档,自动化探测新增、影子、僵尸资产与违规外联设备,资产变更自动预警、台账实时更新,消除防护盲区。

(3)缩短安全故障处置时效:依托标准化处置流程、SOAR 自动化响应技术,压缩安全事件发现至闭环时长(MTTR),按事件分级落实限时处置,保障校园教务、财务、OA、学工系统等业务连续运行。

(4)满足合规与应急管理要求:对标等保 2.0、《数据安全法》、教育部网络安全预警管理规定,留存合规日志、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降低网信、教育主管部门安全通报风险,防范学生隐私数据泄露、网站篡改等事故。

★注: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8.服务地点: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校内全域网络环境(全校所有办公、业务服务器、校园网络设备、不少于20个业务应用系统)。

9.质量标准:全流程服务符合等保合规审计要求,安全事件研判、漏洞核查、资产盘点数据真实有效,所有交付文档数据可追溯、可审计,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自然人证明材料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事业单位不在该系统查询范围内);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均可:

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②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

③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提供担保证明的同时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无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不齐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说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须提供2025年1月(含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2)须提供2025年1月(含1月)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自行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事业单位除外),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自动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信用查询的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13: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金泰国际一期9栋5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请登录查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