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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供应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6-06-16 16:35  浏览:

能源供应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234032NJ011-17)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能源供应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该项
目由投标人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 招标人为中国航发南京航空动力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可使用面积:总计约 4.6 万平米,其中混凝土屋面( 115、 116)面积约 0.1 万平
米,彩钢顶 TPO 屋面( 109、 125)、 105 厂房( SBS 防水屋面)合计面积约 2.9 万平米,停车
场面积约 1.6 万平米及其他可用面积,装机容量约 4MW,具体以实际勘测设计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能源供应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能源供应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合法的营业
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安全法》,本项目不接受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
企业以及含外资成分的港澳台投资企业)参与投标。
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至少 1 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运营业绩。需提供合同及
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够证明项目内容的部分等)。
如合同签订方为参与本项目投标人的全资设立的属地公司,则需提供股权证明,非全资子公
司签订合同不计入业绩。
3.1.4 报价要求:光伏系统投标人以招标人实际使用期间(月度)市场化电力交易价格(尖
峰、峰、平、谷分时段)为基数,不得高于此基数的 95%进行电价折扣报价,超过上述投标
比例的作废标处理。
3.1.5 财务要求:
3.1.5.1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 1)
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利润表( 4)审计报告正文。
3.1.5.2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
支出表等主要报表。
3.1.5.3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 1)
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利润表。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 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由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日查询相关网站记录,交由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
3.1.7 投标方应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运营方式和成本核算资料,以证明非恶意低价竞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6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登陆( https://ebidding.aeccmall.com/cms/index.htm)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方法详见招标公告“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 89 号紫金研创中心 3 号楼 1202 室。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 https://ebidding.aeccmall.com/cms/index.htm)。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及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 89 号紫金研创中
心 3 号楼 1202 室会议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能源供应管理服务(即光伏电站、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
航发南京航空动力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由投标人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
其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电站共用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E-234032NJ011-17
2.2 招标项目名称:能源供应管理服务;
2.3 项目基本情况:投标人负责光伏电站、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不少于 20 个)前期手续
办理、工程建设、并网、运营维护等工作,电动汽车充电桩为公司内部停车场,充电业务不
对外经营,仅供本公司员工使用。 105 厂房日前采用 SBS 卷材防水方式,施工前需拆除原防
水材料,重新进行 TPO 防水方式改造,确保光伏电站运行期内屋顶防水功能。运营期内,光
伏电站所产生的电能,按照约定的价格提供给招标人使用,电动汽车充电桩收费标准参照南
京江宁地区市场价提供收费服务,其收费不得高于南京江宁地区市场价收费标准(投资方安
装的充电桩如需使用甲方供电,需安装经国家相关检定(授权)机构检定的电能计量表,对
充电桩所使用的电量进行独立计量,充电桩产生的电费与光伏电站产生的电费合并核算,即
结算周期内甲方应支付的电费为每月光伏电站合计产生的电费减去充电桩合计产生的电
费),运营期结束后,光伏电站及电动汽车充电桩所有权归属于招标人,投标人应无偿将车
棚及电动汽车充电桩移交给招标人,其他屋顶光伏电站设备设施招标人选择自行接收的,投
标人应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选择不接受的,投标人拆除恢复并将屋顶原状。
2.4 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中国航发南京航空动力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屋面、停车场
(光伏电站)。
2.5 服务期限: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发电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运营期,运营期 20 年,到期后,
双方均同意继续合作的,按原合同条件再续签 5 年, 25 年运营期结束后不再续签。
2.6 招标规模及概况:
可使用面积:总计约 4.6 万平米,其中混凝土屋面( 115、 116)面积约 0.1 万平米,彩钢顶 TPO
屋面( 109、 125)、 105 厂房( SBS 防水屋面)合计面积约 2.9 万平米,停车场面积约 1.6 万
平米及其他可用面积,装机容量约 4MW,具体以实际勘测设计为准。
2.7 服务模式:用户侧并网,并网电压为 10KV,优先采取“自发自用”模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合法的营业
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安全法》,本项目不接受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
企业以及含外资成分的港澳台投资企业)参与投标。
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至少 1 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运营业绩。需提供合同及
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够证明项目内容的部分等)。
如合同签订方为参与本项目投标人的全资设立的属地公司,则需提供股权证明,非全资子公
司签订合同不计入业绩。
3.1.4 报价要求:光伏系统投标人以招标人实际使用期间(月度)市场化电力交易价格(尖
峰、峰、平、谷分时段)为基数,不得高于此基数的 95%进行电价折扣报价,超过上述投标
比例的作废标处理。
3.1.5 财务要求:
3.1.5.1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 1)
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利润表( 4)审计报告正文。
3.1.5.2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
支出表等主要报表。
3.1.5.3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 1)
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利润表。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 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由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日查询相关网站记录,交由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
3.1.7 投标方应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运营方式和成本核算资料,以证明非恶意低价竞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 2026 年 6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6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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