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材料(成形纸)采购项目
竞争谈判邀请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采购条件
本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材料(成形纸)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B202601BA200192940538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谈判邀请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年度暂估金额221.45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仅供供应商参考,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采购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采购内容与范围:烟用材料(成形纸),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成形纸:普通滤棒成形纸,最高限价(不含税)8700.00元/吨。拟选定成交供应商2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单位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工商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上截图,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上一年度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查询的年度报告网上截图。
3.2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正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张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
3.3被列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或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4供应商在采购活动等期间,如出现是被列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或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换马甲”“换壳”企业,将被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实施永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各项招标采购活动。
3.5供应商在招标活动等期间,如出现递交的投标样品或在中标后实际供货中,出现由其他企业代为出具投标样品或与投标样品不符等问题时,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减少供货份额,直至终止合同,并实施永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各项招标采购活动。
3.6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烟草行业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在采购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成交人被烟草行业正式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则采购人有权依据行业和采购人有关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对经谈判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3.7截止开标前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业务负责人被国家或地方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国家机构采取留置、拘留等措施的,供应商应如实说明,否则一经查实后,取消供应商的投标、中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供货资格。
3.8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9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近三年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在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并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11供应商在监委查办相关案件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提供承诺)
3.12供应商(乙方)在生产及供货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备料、生产、交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备料生产;因超订单生产外流造成甲方一切损失及全部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13供货过程中,烟标、含烟草标识包装物等烟用材料,因质量不合格或上机不适用应按规定禁止出厂并须销毁的,委托甲方处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乙方)承担。
3.14供应商(乙方)须严格保密烟标印刷母版信息、烟草标识包装物及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相关核心信息,并提交保密承诺书。若未履行保密义务、发生信息泄露,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将乙方按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约谈警示、限期整改、终止合同、取消准入资格等,并保留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15供货过程中,若供应商(乙方)参与烟标印刷、含烟草标识包装物等烟草专卖品制假活动,或以任何形式为制假行为提供支持,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供货资格,将供应商(乙方)列入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永久禁入。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7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06月23日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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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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