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第三批辅机:全厂检修起吊设施设备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第三批辅机:全厂检修起吊设施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0724-2620N1093722
日 期:2026年6月18日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项目计划拆除原4台30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新建3台66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工程为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工程,新建2台66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并预留1台66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全厂检修起吊设施设备及其控制调节装置、辅助设备的供货、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伴随服务,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总公司与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名单。(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3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桥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4本项目国产品牌仅接受设备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及合资品牌接受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若设备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代理商投标作无效处理。
(证明文件:(1)制造商投标:①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内容须至少包含制造商名称、注册地址、所投设备品牌,声明内容真实有效;②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制造商公章或电子章。
(2)代理商投标:①提供所投进口及合资品牌设备制造商或其国内(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内容须至少包含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名称、所投设备品牌、授权项目名称、授权有效期(须覆盖投标有效期)等;②授权书须加盖制造商或其国内(或区域)总代理公章;③若授权方为国内(或区域)总代理,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总代理的有效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长期代理协议、授权书等),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签字。)
5.5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1项全厂检修起吊设备的发电厂合同业绩,且至少具有1项起重量2×20t及以上磨煤机过轨吊设备的发电厂合同业绩。(证明文件:①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设备功率、合同双方盖章/签名等;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未按要求提供、文件信息缺失或模糊不清无法确认评审要素的,视为无效业绩。②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两个标的物的供货业绩,仅提供一个标的物业绩的不予认可。若单份供货合同中已明确包含上述两个标的物,可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若单份合同无法同时体现两个标的物,可提供两份独立项目的供货业绩,每份业绩分别对应一个标的物。)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6年6月19日09时00分至2026年6月30日17时00分;
7.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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