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城区路灯日常维修维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YDL26-170
2、项目名称:息县城区路灯日常维修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50540元
最高限价:2850540元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息县新老城区主干道、背街小巷、次干道、游园路灯、景观灯及太阳能路灯维修维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 维护期:1年;
5.3 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同维护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站截图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七、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 6 月 22 日至 2026年 6 月 26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3号楼8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1份;
4、售价:500元/份,现金或转账支付,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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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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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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