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园春矿泉水有限公司长治地区配送业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254-ZB-260627511、SXZB-2605 3611GZF043/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沁园春矿泉水有限公司长治地区配送业务(招标项目编号:JNC254-ZB-260627511、SXZB-2605 3611GZF043/06),已由山西沁园春矿泉水有限公司以中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扩大)会议纪要[2026]5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沁园春矿泉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沁园春矿泉水有限公司长治地区配送业务。
2.2 招标内容、范围:山西沁园春矿泉水有限公司长治地区配送服务。
2.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六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报多个标段。
001标段:潞州区城北区域;
002标段:潞州区城南区域;
003标段:潞州区西南区域;
004标段:上党区域、潞城区域;
005标段:襄垣县、武乡县城、武乡县洪水;
006标段:经济开发区。
2.3 服务地点:长治地区(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绩要求: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配送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6-26 18:00至2026-07-01 18: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在“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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