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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生日蛋糕电子兑换券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2026-06-30 14:42  浏览: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生日蛋糕电子兑换券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61374HW000800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生日蛋糕电子兑换券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生日蛋糕电子兑换券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生日蛋糕电子兑换券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

(1)线上渠道:用户在合作平台提交订单后,由供方按订单载明的收货地址免费配送至用户指定地点;

(2)线下渠道:支持用户持生日蛋糕兑换券前往供方线下实体门店现场核销、到店自提选购。

2.3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生日蛋糕兑换券分两种面值,采购预估数量如下:

面值 300 元生日蛋糕兑换券:预估 994 张;

面值 200 元生日蛋糕兑换券:预估 810 张。

数量说明:上述数量仅为采购预估量,不构成采购保底数量,双方最终结算、对账、付款均以实际交付成交的兑换券数量为准;

券面权益:供方交付的生日蛋糕兑换券为等额有价兑换凭证,券面价值与标注面值等值,持券人可在供方有效核销门店内,自由兑换与券面等值的生日蛋糕,或门店内其他等价在售商品;

使用限制:兑换券不可拆分、不可找零、不可兑换现金,超出面值部分由持券人另行补足差价,低于面值商品不退还差额(另有约定除外);

有效期:生日电子兑换券300面值,至少有3年有效期(自激活之日起算);生日电子兑换券200面值,至少有1年有效期(自激活之日起算)。

核销保障:供方需保证兑换券核销系统稳定、门店正常兑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持券用户正常兑换。

2.4供货时间:

面值 300 元生日蛋糕兑换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全部券码生成、发放、系统上线及交付;

面值 200 元生日蛋糕兑换券:自客户发起兑换,当日即可完成核销使用,按客户要求日期及时间完成交付。

2.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全部蛋糕券兑换完成之日,二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2.6使用范围:覆盖哈尔滨、大庆地区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46.02万元(含税)

其中:工会:298200元(含税);零售:162000元(含税)

2.10付款期限和方式:

(1)工会:生日蛋糕兑换券面值为300元,总价值为29.82万元部分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作为预付款;收到货物后,尾款一次无息支付,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零售:生日蛋糕兑换券面值为200元,总价值为16.2万元部分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收到货物后,尾款按月或按季度,实际客户兑换使用金额支付,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11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

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证明,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网址:wenshu.court.gov.cn/。

4)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06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依法缴纳证明文件。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体现本公司已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应时间段内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两项税收(需提供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含纳税申报表);(2)如有按国家或地方行政机关等相关规定无需纳税或未达到应缴纳税收标准、要求的而未纳税、零纳税等特殊情况的,须同时提供:①有公信力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相关行政机关印发的制度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出具的无须纳税或零纳税证明文件等)(提供复印件);②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承诺(格式自拟)。(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提供承诺书)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提供网页截图)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

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核查路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网址:www.ccgp.gov.cn/。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自有房产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5人直接缴纳社保(至少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为期一年的条件。(一年为:2025年06月-2026年05月),社保缴费材料需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10)若潜在投标人非生日蛋糕生产企业,须提供所投生日蛋糕兑换券对应品牌的正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材料。

11)提供蛋糕生产企业有效期内且许可范围含糕点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内且许可范围含糕点制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2)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2023-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202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平台。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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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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