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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实验幼儿园教学综合楼部分教室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6-30 16:27  浏览:

濮阳市实验幼儿园教学综合楼部分教室提升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濮阳市实验幼儿园教学综合楼部分教室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GCHX-20260701  

三、项目预算金额:596222.10元

四、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濮阳市实验幼儿园教学综合楼部分教室提升改造,包含改造工程、电气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

3.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地点:濮阳市实验幼儿园院内。

6.计划工期:35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的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无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和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3.3 类似业绩: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3.6 是否接收联合体:否。

六、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日至 2026年7月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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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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