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人民医院历史病历翻拍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人民医院委托,就新安县人民医院历史病历翻拍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安县人民医院历史病历翻拍服务采购
2、采购编号:HNXWLY(2026)25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02000.00元
最高限价:702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新安县人民医院历史病历翻拍服务采购 | 702000.00 | 702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新安县人民医院历史病历翻拍服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病案的下架交接、整理装订、数字化扫描(翻拍)、图像处理、数据著录、元数据采集、条码装箱打包、数据挂接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
(5)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附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07日至2026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1601室。
3.方式: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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