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服务中心整体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名称:宝鸡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服务中心整体运营项目
四、项目编号:SCZD2026-ZB-1962/001
五、项目概况
1.项目位于宝鸡市高新区科技新城高新大道以南,中心二路以东,产业大道以北,伐鱼河以西妇产住院楼一层西区,建筑面积约1100㎡。本项目采用整体全权委托运营模式,中标人全权负责项目全周期整体运营管理,自负盈亏;招标人仅承担合规监管、年度考核职责,不承担任何项目装修投入、运维成本及经营亏损。
2.运营期限:8年。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结论、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附注、审计单位企业及人员资质证书。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否则视为无效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个月内搭建包括项目的建设、运营的专业人员项目团队。其中,建设部分投标人应按陕建标发(2021)1002号文件要求(若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配备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注:投标人拟将建设部分合法发包的(无建设项目的相关资质或有相关资质拟将建设部分合法发包的),需在发包前将实施单位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发包。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境风险等问题,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5.信誉要求: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⑤近三年内(2023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⑥近三年内(2023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项目经营实施活动中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07月17日08时00分至2026年07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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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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