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号青铁低空交通(青岛)科技有限公司无人机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QT-20260601-ZB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号青铁低空交通(青岛)科技有限公司无人机采购招标,招标人为通号青铁低空交通(青岛)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号青铁低空交通(青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中标“青岛市低空飞行管理服务中心与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项目所在地为青岛市,项目含无人机共计110套,在地铁线网沿线、海岸带沿线、车辆段场(登瀛、安顺、瓦屋庄)部署无人值守全自动机场、无人机及配套设备,实现巡检巡视类场景服务和物流场景应用。
2.2招标范围:无人机设备共计110套,含青岛市无人机布设选址方案设计以及无人机的安装调试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连续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份2022年度至2026年度内无人机类技术服务或相关类似设备供货业绩(业绩合同金额须≥人民币200万,时间及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须提供盖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加盖业主公章的项目业主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单位名称、招标内容、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执行情况等项目关键信息,证明材料须由合同签订方出具)。
(1)合同签订方与证明材料出具方须为同一单位,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2)业主名称变更的须提供业主出具的企业更名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如工商部
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等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现业主单
位公章,其他任何文件或者证明材料等均不予认定。
(3)业绩认定项目时间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年度授权书和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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