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信数科2026年定制专用网络(第一期)中继站代建代维及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1-04-04A-2026-D-F-E18496),招标人为 中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代建4个、租赁2个中继站并提供20年运营维护,其中G6高速(乌兰-呼和)/小西沟村OA站点、G6高速(乌兰-呼和)/呼和浩特东收费站OA站点、G7高速(乌兰-呼和)/旗下营收费站OA站点、G110国道(乌兰-呼和)/三道沟移民新村OA站点为代建方式;G110国道(乌兰-呼和)/卓资县城OA站点、G7高速(乌兰-呼和)/十八台收费站OA站点为租赁机柜方式。具体位置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1.2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后的9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工期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10日历天)、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配套改造、机房建设等全部工作。投标人(代建方)负责对上述各阶段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确保按期交付并负责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20年的运营维护服务。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项目预算:44955523.52元(含税)。
1.6 ★本项目设置含税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和分项限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44955523.52元(含税),分项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 质量标准要求:工程施工及设计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技术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及招标人相关具体要求。
1.8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招标人将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jzsc.mohurd.gov.cn)、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许可证进行核验;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附证书官网查询截图,证书无法在上述平台核验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3.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董事长等。
2.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3.3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提供202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连续月份社保证明复印件。若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社保无法提供,可提供至上一个月份即可。缴纳社保主体名称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分支机构)应一致。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体现投标人(被审计单位)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单位)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审计年度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注: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止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或完整合法的财务会计报表,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对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为:
2.7.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2.7.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2.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7.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7.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8其他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8.1 具有良好的信誉要求,提供查询截图,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核查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核查网站:zxgk.cour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8.2本项目严禁转包,严禁将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中标人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依法将中标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应当遵守以下要求:1.不得分包给个人;2.分包单位须具备对应分包工作所需相应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含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得再次分包;3.中标人就分包的全部工作成果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8.3投标人须承诺在相应的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及机柜租赁服务能力。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8日20时00分至2026年08月03日17时30分;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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