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短板项目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突泉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短板项目 已由 突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突泉县驭泉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突泉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短板项目2.2建设地点:突泉县内蒙古庆业物流有限公司内2.3招标规模:本项目新建四座新能源重卡充电站,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地基160平方米,地面硬化面积约5989平方米,10kv电力外线接入线路长度220米。计划建设配备4组2400KW充电桩主机,每个主机带充电枪12个,充电站理论最大服务能力300辆次/24h。2.4项目计划投资:413.091581万元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K1522002026061601001001 | 标段名称 | 突泉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短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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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电力工程-电力线路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公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413.091581 | 工期(日历天)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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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执行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依据为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若投标人尚未申办上述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件如遇过期且未办理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相应证明文件),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含)以上许可证;(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拟派本项目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具体步骤:裁判文书网主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罪;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企业不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202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任意连续6个月的有效的社保和纳税缴纳凭证,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有效的社保和纳税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有效的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假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其他要求: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9日至2026年06月26日(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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